发布时间:2018-07-03 浏览次数:1978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内容和方式的通知

川教函〔2018〕368号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教师队伍建设新形势新任务,夯实高校新入职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的新要求,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现就高校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改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方式和时间

(一)培训内容。根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与高校教师岗位要求,培训内容围绕“专业理念与规范”“教学理论与技能”“信息技术与运用”三个模块进行设计,重点突出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教学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

1.“专业理念与规范”模块以高校教师师德修养和综合素养养成为重点,包括师德规范、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等内容。

2.“教学理论与技能”模块以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学习为重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行为、教学评价、教学反思与研究等内容。

3.“信息技术与运用”模块以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为重点,包括信息化教学技术、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在线教学资源与学习工具的运用等内容。

(二)培训方式。改单一的集中培训方式为“集中培训+线上学习+返岗教研”相结合的混合型培训方式,以专家讲授为基础,导师指导为重点,线上学习为辅助,返岗教研为延伸。

1.集中培训主要开展专家讲授和导师指导下的实践教学培训。专家讲授从高校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所面临的诸多教育理论问题出发,集中讲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概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帮助新入职教师更好的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导师指导下的实践教学通过教案修改、课堂观摩、教学基本技能训练(微格教学等)、模拟教学、教学反思研讨、示范课展示和教学技能考核等环节,帮助新入职教师尽快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

2.线上学习主要依托国家在线学习平台和名师课程资源库,针对性提升高校新入职教师的科研能力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促进高校新入职教师树立以科研促教学的思想和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意识,尽快提高科研水平和信息化教学能力。

3.返岗教研主要通过新入职教师返岗,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针对性教学教研活动,实现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再提升。各高校要为每位新入职教师配备一位相同(或相关)专业的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对其在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实践中提供针对性指导和过程性评价,指导完成返岗教研的各项任务。

(三)培训时间。集中培训时间20天,原则上安排在每年7月至8月;线上学习时间3个月,原则上安排在每年8月至10月;返岗教研时间6个月,原则上安排在每年9月至次年2月。

二、有关要求

1.高校新入职教师培训,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和重要内容,是为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而进行的继续教育。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省教育厅负责培训项目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各高校是新入职教师培训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做好新入职教师培训的各项组织工作。

2.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是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主要实施单位,中心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方案,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队伍,开发优质培训课程资源,针对新入职教师需求实施培训,强化实践环节,遴选好线上学习平台和网络课程,安排好返岗教研的工作任务,完善培训管理机制,为参训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为建立健全我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培训制度做出积极探索,切实做好全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培训的具体统筹协调工作。

3.高校新入职教师集中培训结束后返回所在学校完成线上学习和返岗教研的各项内容。各高校要按要求切实做好新入职教师的指导教师选派工作,指导教师相关工作纳入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内容,要安排专人做好本校新入职教师线上学习和返岗教研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指导教师对新入职教师的跟岗评价结论报集中培训机构备案。

4.部分高校相关专业没有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可协调具有相应条件的省内其他高校安排指导教师。部分新升格高校没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可安排具有长期丰富教学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优秀教师作为指导教师。

5.具有两年以上教学经历并取得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参训教师可不参加返岗教研,此类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学校人事处审核并报集中培训机构同意,视同返岗教研考核合格。

6.严格考核发证。完成集中培训、线上学习和返岗教研全部任务并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四川省高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及确定高校相应教师职称的重要依据。


四川省教育厅

2018年7月2日